【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擦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品牌
内蒙古新闻网 19-09-25 11:57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兴安盟近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蒙、汉、回、满等38个民族,其中蒙古族人口占到43%以上,是一个多民族和睦相处的大家庭,有着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是全国首批、全区唯一一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这项荣誉是党中央对兴安盟各族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和激励鞭策。

  在这些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具体实践中,兴安盟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

  一是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70多年来,一心向党、对党忠诚的红色基因在兴安大地代代相传,正是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兴安各族人民才逐步摆脱贫穷落后,过上了今天的好日子。中国共产党就像照亮前路的领航灯,指引给我们奋斗的方向和前行的力量。所以无论到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方向为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阔步前进。

  二是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兴安盟作为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首创之地、实践之地、成功之地,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积累了宝贵经验,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些年,我们始终把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推动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不断完善民族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民族法制建设,有力推动了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繁荣发展。

  三是必须紧紧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这些年,兴安盟始终把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立足点,作为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关键,坚持用发展的理念搞建设、用发展的办法保稳定、用发展的成果促团结,牢牢把握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机遇,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带领各族人民用勤劳双手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生活,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全盟经济总量较1980年复建初期增长34倍,财政收入增长614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67倍和117倍,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得到不断夯实,人民生活水平不断高。

  四是必须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重中之重。这些年,我们始终把“两个共同”主题贯穿民族工作的全过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各族人民心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鼓励支持蒙古族乌力格尔、满族百家宴、汉族拉场戏等特色民族文化发展,扶持民族医药、民族服饰、民族手工艺发展,使“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成果在各族人民团结互助、和谐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得到充分体现。在兴安盟科右中旗有一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王布和,30多年来始终坚持为蒙、汉、回、满等各民族贫困农牧民免费看病,在草原上留下了许多动人佳话,曾得到过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也正是因为有许许多多的“王布和”,各族人民心相通、脉相连的民族团结之花才会在兴安大地越开越艳。

  今后,兴安盟将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努力维护和巩固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坚决守好擦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品牌,为建设新时代的“模范自治区”作出应有贡献。(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胡日查 高敏娜)


[责任编辑: 孙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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