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打造生态首府 发展美丽经济 建设绿色家园
内蒙古新闻网 19-09-26 11:03 【打印本页】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萨仁湖环境优美,草原特色浓郁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转思路、谋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着力打造生态首府,发展美丽经济,共同建设绿色家园。

  发展美丽经济,助推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市全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及时提出要守住发展、生态、民生底线,谋在新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提升首府“首位度”,努力打造更具活力、更为美丽、更加和谐的首善之区的发展思路。研究制定了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高重点流域特别是黄河沿岸的有色金属、化工、原料药等重点制造行业的节水、环保、安全等准入门槛。特别是今年,着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1+10+3”制度体系。

  小黑河金桥大桥

  雅玛图森林公园

  积极推动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建设,以新区建设为强力引擎,实施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培育新产业新动能,加快低碳绿色发展。按照推动“七业”同兴和产业转型发展、建设宜居宜业首府城市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呼和浩特市淘汰落后产能整顿小散企业实施方案(2015-2020年)》等一系列文件,确定了优化提升现有优势产业,培育发展七大新兴产业,化解淘汰低效落后产能,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布局能源重化工类产业,推动产业向中高端发展的战略。

  积极推进生态领域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矿产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负债表,森林、湿地、草原实物量登记等一系列改革事项,取得初步效果。其中,托县工业园区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培育第三方治理新模式,变“谁污染、谁治理”为“谁污染、谁付费”,在工业污水治理、污泥菌渣治理、高盐水减量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突出大气污染治理,保卫同一片蓝天

  通过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制定出台建筑垃圾运输、现场管控、物料堆放等制度标准,我市在建项目巡查和监管率达到100%。不断加强城市裸露地块绿化工作,如今,我市人均绿化面积达到了20.08平方米。与此同时,我市认真贯彻“大气十条”要求,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2017)》等措施,不断强化大气污染治理,着力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经过治理和改造后的哈拉沁沙坑呈现出新貌

  在治理工业废气上下功夫。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2013-2017年共完成21台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天野化工、神州硅业等大型生产锅炉实施了除尘、脱硫、脱硝改造,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安装高空视频设备6套,全市重点排污企业以及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6家企业完成LDAR检测,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开展了一系列VOC整治措施,全厂共16.82万个受控密封点纳入到LDAR作业范围中,年减排量为35.63吨。

  在治理燃煤污染上下气力。积极实施“引热、治煤、压炉、增气、上电”工程,降低煤烟污染。“引热”方面,京能热电35公里热源长输入呼工程已经建成,为市区供热1600万平方米; “治煤”方面,大力开展了燃煤散烧治理工程,2016年以来改造完成棚户区1250万平方米,在2017年完成14万户居民燃煤散烧替换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完成17.9万户清洁化替换任务。“压炉”方面,10蒸吨及以下分散燃煤锅炉实现“清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将在2020年实现“清零”。“增气”方面,完成“煤改气”供热1460万平方米,燃气普及率达到96.8%,年内建成陕京四线分输工程,实现城市燃气供应“双气源”保障。“上电”方面,完成棚户区、城边村“煤改电”供热24万平方米。

  街道的绿化,让城市充满绿景

  在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上做文章。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公交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9%,公交车节能环保车辆达到100%。全力整治“黑烟车”,划定老旧车、黄标车限行、禁行区域,累计淘汰清理黄标车、老旧车3.6万台。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累计新增新能源机动车2.3万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定出台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实行动态台账化管理。

  在解决企业异味污染上出实招。对阜丰生物、齐鲁制药、京城固废、金河生物、常盛制药等企业全部安装厂界异味在线监控系统和工况法监测系统,实现重点企业在线监测、实时分析。对重点异味企业分别下达整改通知,从异味、粉尘以及蒸汽排放等方面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各企业正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13年的201天,上升到2018年的272天。截至今年9月17日,我市空气优良天数共计202天,达标率81.5%,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加强水环境整治,呵护好一城碧水

  漫步在环城水系沿岸,清澈的河水在阳光下闪着粼粼波光,一派和谐景象。我市认真落实“水十条”措施,紧紧抓住水污染防治这个“牛鼻子”,着力推进污水处理、水源地保护和地表水整治,有效促进了全市水环境质量的进一步好转。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着力保护水环境。编制了《呼和浩特市地下水超采区和重要水源地下水位水量双控方案》《呼和浩特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建立了水资源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了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大了对源头水、现状水优良水体、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恢复力度。封停142眼自备井,完成了呼和浩特石化公司、金桥电厂等6家企业的地下水置换工作。

  腾飞北路东河沿岸景色宜人

  积极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大力治理水污染。全面实施大黑河、扎达盖河、哈拉更沟、小黑河、乌素图河、奎素水库、乌素图水库综合治理。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37项,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12个,全市58家涉水企业全部建成一级污水处理设施,29家涉水企业实现了在线监控,京城固废、西郊和五个旗县所在地垃圾处理场扩建、补建了渗滤液处理设施。托县官地营100万吨历史留存污水彻底治理完毕,伍什家晾晒池高盐水减量化处理工程开始实施,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等企业及裕隆园区涉水企业和周边生活污水全部接入班定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和再处理,减少了对大黑河环境功能区的影响。

  全面提升污水处理水平,积极推进循环用水。完成了章盖营、辛辛板、班定营、公主府、金桥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市区污水处理能力从26万吨/日提高到52万吨/日,出水水质指标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旗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提标至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管网、雨污分流管网、中水管网铺设工作进一步拓展,保证了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再生水累计利用6113.69万吨,已建再生水管网151公里、取水点129个,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

  着力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划定了城区、旗县、乡镇、农村四级水源保护区,建成了黄河出、入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积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城区198眼水源井和旗县8个水源地内违章建筑进行了清理,规范保护措施,饮用水源地水质连续12年100%达标。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考核要求,完成消除劣V类国控断面目标任务。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守住一方净土

  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土十条”和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落脚点,积极实施土壤污染防治。

  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详查。为准确掌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对9个旗县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共160家企业空间位置进行遥感核定,对全市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相关企业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为下一步我市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奠定了基础。

  大力推进农村污染治理。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目前已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7个,自治区级生态村151个。完成农村环境整治30个行政村,关停养殖场57家、取缔14家,47家规模化养殖场完善了治理设施,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严格固体废物处置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对全市109家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监管,全面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通过执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五联单制度”,做到了全程监管、100%安全处置。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构建首府安全生态屏障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祖国北部边疆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要求,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生态强市”的发展理念,立足于改善首府生态环境为己任,大力推进国家和地方生态建设工程,全面强化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

  全面实施了大青山前坡综合治理。2012年市政府制定了《大青山生态综合治理保护工程规划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对城区以北的新城区、回民区范围内大青山区进行了综合整治,累计绿化荒山9.92万亩,栽植各类苗木1290万株(丛),种草15006亩,建设万亩天然草场、万亩哈拉沁草原生态保护区、5万亩森林公园等工程,生态保护建设面积约118平方公里,区域总面积261平方公里。2016年底,市政府又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大青山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项目东西全长120公里,南北平均宽3.3公里,区域总面积约400平方公里。项目主体绿化面积10万亩,总投资约100亿元,主要包括大青山前坡冲积扇区及山体25度坡以下区域绿化,沿线主要沟系的生态综合治理,人为破坏较为严重的山体伤痕修复和精品经济林基地建设,积极推进首府“后花园”建设。

  开展了城市绿色工程。实施“三环两带”园林绿化工程,包括65公里城市快速路园林绿化、101公里绕城高速宽林带绿化,巩固提升44公里环城水系景观,大青山前坡生态休闲观光带和14公里大黑河生态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努力使全市绿化水平再上新台阶,最终在主城区从里到外、从南到北形成五道亮丽的生态屏障。完成城市快速路园林绿化330公顷,环城水系景观绿化210公顷,绕城高速宽林带绿化35公里,大黑河生态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正在建设。

  大力整治保护区内矿山企业。成立了矿山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完成对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内100家开发建设企业清理整治,对违法探矿、采矿企业进行关停,拆除机械设备厂房并要求限期退出自然保护区。编制了《呼和浩特市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整治方案》、《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山企业清理整顿和环境恢复治理专项整改方案》、《呼和浩特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全面开展治理恢复。

  严格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将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全部划入生态红线范围,哈拉沁水库、黄河蒲滩拐水源地、金河水库、红吉水库等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划入生态红线范围,待国家批准后执行。实施了大青山、哈素海、托县官地营晾晒池等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呼和浩特日报记者刘沙沙文/图)


[责任编辑: 孙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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