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立法严管网络吃播 餐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内蒙古新闻网 20-09-18 16:34 【打印本页】 来源:信息时报

  吃饭请客讲排场,下馆子点得多才有“面子”,网络吃播以催吐等形式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这种种陋习都要治。9月18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为做好广州市反餐饮浪费的立法工作,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每年八月第一周为反餐饮浪费宣传周

  征求意见稿指出,此次立法目的是:为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引导社会公众养成珍惜食物、反对浪费的用餐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保障粮食安全。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其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浪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在餐饮业推广普及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负责旅游饭店餐饮浪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餐饮浪费的监督管理工作,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网络平台中直播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卫健、发改、工信、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也应各司其职。

  同时,市文明办还应制定推广反餐饮浪费示范公约,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相关单位反餐饮浪费的情况。餐饮行业协会则应制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业自律公约。

  征求意见稿规定,每年八月第一周为本市反餐饮浪费宣传周,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劝告,并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公职人员浪费严重要处分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应当带头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餐饮消费方式,在反餐饮浪费中发挥表率作用。公职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组织婚丧嫁娶等宴席中造成餐饮浪费,情节严重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反餐饮浪费规章制度。采用校外配餐供餐的学校,应当提供半份和整份两种规格的套餐选择,半份套餐价格在整份套餐的基础上进行成本核减后确定,两种规格套餐的主食均应保证供应。

  食物不浪费,“好吃”很重要。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单位食堂义务,其中,应提升烹调、保鲜等技术,科学营养配餐、提高饭菜质量,提供不同份量的餐食。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家庭用餐、个人用餐的义务,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等陋习。个人用餐应当按需合理点餐、适量取餐、文明节约用餐,践行光盘行动。

  平台未制止吃播浪费要惩处

  现实中,很多网络吃播“大胃王”为吸引眼球,采用催吐等形式欺骗网民,也造成严重食物浪费,导向错误。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制定平台服务协议,采用必要措施加强美食直播内容审核,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从事直播浪费食物的行为。美食网络直播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传播健康文明餐饮文化,不得从事假吃、催吐、猎奇等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直播行为。

  网络直播平台未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从事直播浪费食物行为的,由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餐厅设最低消费额或罚一千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义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制度,积极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根据消费者需求可以提供半份、小份、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符合节约要求的餐品;(二)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文明用餐、杜绝浪费等宣传标识标牌,在菜单上标示食材份量,在套餐上注明建议用餐人数;(三)对服务员进行点菜培训,根据消费者用餐需求在订餐、点餐、加餐等环节提醒适度点餐,不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四)发现消费者明显过量点餐的,主动进行提醒劝告;(五)在消费者用餐后提示消费者打包剩余饭菜,配备卫生环保的餐盒、餐袋等工具,提供打包服务;(六)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互联网餐饮平台提供餐饮服务,应当在平台餐饮食品页面标注餐品名称、份量、口味等信息。

  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张贴节约用餐标识标牌、误导诱导消费者过度点餐或者拒绝提供打包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何提意见?

  请于10月11日前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也可登录“广州人大立法”官方微博、微信发表意见和评论。

  信函寄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510030

  传真:020-83232962

  电子邮箱:bascc@gz.gov.cn(记者 何小敏)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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