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购房契税要上涨?税务部门回应来了
内蒙古新闻网 21-08-06 11:13 【打印本页】 来源:千龙网

  2021年转眼就过半了,去年颁布的最新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在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近期,各种契税相关的消息在朋友圈内“刷屏”。“重磅消息:契税税率为3%~5%,9月1日起施行!到时,房价、契税都要涨了!买房要趁早啦!”并称“现行的1~2%的契税优惠税率将成过去式”。

税率并未上调,维持现行税率不变

  契税是对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目前大部分城市按照“老政策”执行,契税既没有上涨,优惠政策也未发生变化。例如,天津市就决定:契税仍然为3%。而涉及个人购买住房,仍然延续《优惠政策通知》不变。吉林省财政厅也于2020年11月30日就《新契税法》作出热点解答,声明吉林省保持现有的契税和优惠政策不变。广西税务部门也回应广西契税适用税率无变化,契税优惠税率目前仍然有效。

  早在2016年,根据国务院部署,财税〔2016〕23号文件明确个人购房契税实施税率优惠政策,从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且文件未规定执行到期时间。

  具体来说,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而新发布的《契税法》虽然规定了3%-5%的税率幅度,但个人住房优惠税率是以单行文另行发文明确的,《契税法》中并无规定取消该项优惠,目前也无其他文件出台将该优惠废止,就是说,现行规定中的税率幅度和新规定中的税率幅度是一样的!

  买了房子后应该在什么时候交契税呢?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换句话说,在签订合同当天,一直到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之前,都可以缴纳契税。所以说,根本不用担心没交房交不了契税。


[责任编辑: 刘晓霞]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