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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立医院将对5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
内蒙古新闻网  17-09-01 09:23 打印本页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获悉,为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从9月1日起内蒙古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将对5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试行期一年,以此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群众个人费用负担。

  按病种收费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

  据介绍,内蒙古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将慢性扁桃体炎、腰椎间盘突出、青光眼等35个病种和白内障等15种日间手术实行按病种收费,凡是疾病诊断名称及主手术操作符合实行按病种收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自费患者均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

  内蒙古明确规定:因并发症、并发症或患者病情较重、体质特殊等原因,导致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明显偏离病种收费标准的病例,医院可按规定程序退出按病种收费,各病种退出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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