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鄂伦春自治旗等20个国家级贫困旗县退出贫困旗县序列的公告
内蒙古新闻网 20-03-05 15:21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8〕11号)精神,经旗县申请、盟市初审、自治区专项核查评估、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公示征求意见核查处理等程序,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安盟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库伦旗、奈曼旗,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翁牛特旗、敖汉旗,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正镶白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四子王旗、卓资县、兴和县、商都县、化德县等20个国家级贫困旗县已达到贫困旗县退出有关指标,符合贫困旗县退出条件。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同意上述旗县退出贫困旗县序列。

  特此公告。

  2020年3月4日


[责任编辑: 王彤]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