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营商环境要敢于动真碰硬
内蒙古新闻网  21-03-25 20:41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在继2021年春节期间通报12起营商环境领域典型案例之后,再次通报8 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内蒙古对损害营商环境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从通报的案例看,既有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请托人承揽工程、从中收取工程施工方巨额好处费的,也有基层干部、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出现的黑社会组织欺行霸市问题纵容、“集体”失职失察的。这些情况不仅集中反映了相关地区部门宗旨意识淡薄、法治意识缺乏、服务意识缺位、诚信意识缺失,营商环境存在种种问题和短板,更暴露出一些混杂在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老虎”“苍蝇”违法乱纪、徇私枉法、渎职擅权、权钱交易等恶行,直接或间接损害了营商环境,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就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出明确要求。俗话说,栽下梧桐树,引得金凤凰。良好的营商环境如同清新空气,是市场主体成长发展的前提,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基础。营商环境的好与差,政府的清正、干部的清廉至关重要。

  今年春节后的首个工作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指出要在惩治腐败沉疴上狠下功夫,对营商环境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全面起底、全面彻查,在决策施策、执法司法、工程项目等问题集中领域开列专题、分类专治,以反腐的重拳打出营商环境优化的拐点。呼和浩特市在2020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改督查基础上,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工作方案》,紧盯损害营商环境8 类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这一系列紧锣密鼓的部署,释放出我区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的强烈信号。

  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的纪检监察机关,既是良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员”,要注重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主动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对于当前一些地区、部门存在的作风不实、履责不力、衙门作派,干部慢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顽疾沉疴,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和魄力,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革除积弊,严惩害群之马。同时要狠抓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广大党员干部尤其领导干部以及公职人员切实引以为戒、躬身自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唯有如此,方能切实扫清影响“亲”“清”政商关系的障碍,推动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 吴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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