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飞(1896-1946),出生于地主家庭。1917年冬赴日本留学,1919年12月赴法勤工俭学。1922年加入法国共产党。同年,中国共产党在法国成立旅欧支部,被批准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3年3月王若飞等被中共旅欧支部派往苏联莫斯科东方劳动大学与列宁学院学习,在此期间他专心研究马列主义和中国革命问题,并成为莫斯科东方劳动大学内中共党支部负责人之一。
1925年春回国到上海。1925年夏调到河南任中共豫陕区党委书记。年底又调回上海任中共中央秘书长。1927年3月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负责指挥南市区工人行动,首先取得了胜利。5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
1928年6、7月间,赴莫斯科参加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1931年按共产国际东方部的通知,于9月回到归绥,负责开辟陕甘宁绥一带农村革命根据地。10月下旬不幸被捕。在牢狱中渡过近6年的监禁岁月。1937年8月,经我党北方局和山西省委的营救,被释放回到延安。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党委宣传部长、八路军延安总部副参谋长、中共中央华北华中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共中央秘书长、中央党务研究室主任等职。在主持中央党务研究室工作期间,参加起草了著名的《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
1944年5月,抗日战争进入后期,随林伯渠到重庆与国民党谈判,此后留在重庆。1945年8月,随毛泽东、周恩来飞抵重庆参加国共谈判。1945年12月又作为中共代表团成员随代表团团长周恩来赴重庆参加政治协商会议,为扩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阵线积极工作。1946年4月8日,同秦邦宪、叶挺、邓发、黄齐生等乘飞机离重庆返延安。在山西兴县黑茶山飞机失事坠毁,与同机人不幸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