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条例精神 发挥代表作用 在传承和发扬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内蒙古新闻网  21-05-30 23:23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编者按

  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我区首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区民族工作进入依法治理新阶段,为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5月2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颁布实施座谈会,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强调条例是全区各族人民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要将实施条例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列入“八五”普法规划,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现将座谈会上的交流发言择要摘登,以帮助读者增强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厘清重大关系,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为条例深入实施凝聚起强大合力。

  贯彻条例精神 发挥代表作用 在传承和发扬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建军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章奎摄

  土左旗是一个有着红色基因传承的民族地区,全旗有少数民族人口4.5万人,少数民族聚居村49个。在近代以来的发展历程中,广大土左旗儿女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人民安居乐业”目标,扎实开展创新实践,发展形成了各民族团结互助、水乳交融的命运共同体。特别是随着条例的贯彻施行,必将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我们坚持把学习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人大常委会带头研学。条例出台后,土左旗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学习研讨,切实把条例的精神内涵吃透吃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土左旗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聚焦贯彻执行,带头谈认识、谈思路、谈举措,切实将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今后更好地指导工作奠定了基础。

  我们坚持把宣传条例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组织代表广泛宣讲。依托人大代表“家”“室”“点”“岗”等平台,组织开展宣传贯彻活动50余场次。创新宣传方式,组建了条例宣讲团,常委会成员带头深入联系点开展宣讲30余场次,同时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转载、刊发条例相关理论文章,形成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条例精神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我们坚持把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担当,深入开展执法监督。认真履行人大监督职责,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为切入点,对标条例要求,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5次,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盯办整改,引导和带动广大群众坚决守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创新举措,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开创全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责任编辑: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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