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包头市出台柔性引进人才“硬”举措
内蒙古新闻网 21-06-29 09:48 【打印本页】 来源:包头日报

  为建立健全柔性引才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包头市出台《包头市柔性引进人才服务办法》,围绕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农畜食品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引进包头市经济社会各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人才,为包头市“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据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本办法所称柔性引进人才是指,高层次人才在不改变市外(海外)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技术咨询、退休特聘等多种形式,每年到我市工作和服务累计时间不少于3个月;紧缺急需人才,可放宽到累计不少于2个月。

  包头市支持用人单位设立“人才飞地”,柔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在市外设立的研发中心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市外建立的研发基地、开放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全职聘用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视同在我市工作,可以申报包头市各类人才评选。作出重大贡献的,可申报参评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

  包头市将为高层次柔性引才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柔性引进属《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四类及以上层次人才的单位,按其上年度在包纳税劳动报酬的30%给予用人单位补助(同一人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高校、市本级科研院所所需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承担;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所属单位及辖区内各类企业按照市本级和旗县区财政7:3比例分担。鼓励包头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从市外知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柔性引进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名誉副校长”或者“名誉副院长”,指导学科建设,开展合作研究,培养人才团队。

  包头市还将解决柔性引进人才的资格互认和职称评审等问题。柔性引进人才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我市参加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外市取得的职称和执业资格与我市同类人员同等对待。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身份、继续教育等限制,可以在引进单位参加职称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高级职称评审范围。

  据了解,柔性引进的人才主持申报国家、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时,经专家评审论证后,予以优先推荐。主持申报我市科技计划项目时,经专家评审论证后,予以优先立项。对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柔性引进人才颁发《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员享受《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有关政策,在包工作期间可入住人才公寓。

  本办法有效期为2021年3月3日—2025年12月31日,之前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据本办法执行。(记者 张燕青)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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