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好干部要做到“四个特别”
内蒙古新闻网 21-10-11 10:18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四个特别”是党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需要,对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民族地区干部要坚持新时代“四个特别”好干部标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党和国家事业为重,以造福各族人民为念,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团结奋斗。

  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民族地区干部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国之大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在民族地区的方针政策,在具体执行中不走样、不跑偏,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才能确保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方向不偏移。当前,民族领域思想政治斗争尖锐复杂,一些西方国家竭力利用民族问题搞渗透、颠覆活动,民族工作面临不少新问题新挑战。民族地区干部要坚定马克思主义立场,坚决站稳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态度,严守政治纪律,经常校正偏差,坚决同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政治路线的言行作斗争,始终做到在任何时候都同党同心同德。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正确把握“四个关系”,做到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寸土不让,积极稳妥处理好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持续肃清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流毒,做好在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有效抵御“三股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以前所未有的意志品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纲”。民族地区干部要自觉肩负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使命责任,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够克服前进中的各种困难,走向胜利的彼岸。民族地区干部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真挚的为民情怀,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从人民利益出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根本利益,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根据民族地区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团结带领各族群众为美好生活而共同奋斗,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许星杰)


[责任编辑: 任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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