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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滥发“帽子”“牌子”风

  为了“帽子”“牌子”焦虑,仍是不少科研人才尤其年轻科研人才的常态。没“帽子”的要争“帽子”,有了“小帽子”还要争取“大帽子”;如果在适龄阶段没能及时“上车”,后面就很难再赶上趟,一路实现“帽子升级”;一些“帽子”评选标准包括了在海外的科研时间,青年人为了申请不得不在海外待够一定时间再回国……“帽子”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帽子”却变成了万万不能的。

  本意上,人才计划的目的是关爱、遴选、支持人才,而如今,入选某一人才计划却变成了科研项目的“敲门砖”、学校评比的“排行榜”、学术资源的“金钥匙”,与设置“帽子”“牌子”的初衷背道而驰。

  一边强调科研需要“十年磨一剑”,另一边,青年人却为了申请“四大青”“四小青”,陷入“35岁门槛”“45岁门槛”等“爬楼梯”的困境中。

  试想,如果真的取消了针对青年人才的部分“帽子”“牌子”,中国科研难道就不会发展了吗?追求荣誉是人之常情,通过选拔甄别人才也是常有之事,但如果将“戴上帽子”“牌子加身”作为投身科研的全部出发点,则完全本末倒置。

  抢“帽子”“牌子”背后,归根到底还是由于它们“好用”,成为一些国内学术领域评价“自循环”中的主要权威指标之一,并在一次次的评审项目中被循环使用,故而其分量也不断被强化。

  在学科评估、科研立项、申请博士点和硕士点等评比中,有“人才称号”的高校、团队在竞争中更胜一筹,是否有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称号,甚至能直接决定科研经费、基本待遇等的多寡。

  以“帽”取人、按“牌”排座当休矣。早在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就针对科研人才“帽子叠加”、评价标准“一刀切”、评用脱节等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对科技评价活动中以人才“帽子”作为评审评价指标、将人才“帽子”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等问题,也不断进行清理规范。

  想要切实减少“帽子”“牌子”类型和数量,就要让“帽子”“牌子”的真实意义回归,卸掉其上过多的附加值,让青年科研人才心无旁骛,追寻科研成果的“铁帽子”。 (周琳)

编辑:温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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