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借助网络平台防范和打击教派极端主义
内蒙古新闻网21-06-07 15:46打印本页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中国反邪教网2021年5月8日消息,通讯员:高山】哈萨克斯坦Liter.kz网站近日发布消息称,哈萨克斯坦利用“网络监控”平台对教派极端主义组织进行监控,有效预防和打击破坏哈萨克斯坦地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报道截图

  目前,哈萨克斯坦北部地区警察署反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局负责维护该地区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并积极采取行动打击教派极端主义。2020年,哈萨克斯坦北部地区有2名市民因煽动种族和教派仇恨被起诉,另有20余人因传播教派极端主义资料被给予行政处罚。

  哈萨克斯坦北部地区警察署反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局局长鲁斯兰·热拉斯巴耶夫表示:“在哈萨克斯坦内务部的支持和协助下,反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预防、打击教派极端主义相关工作。根据国内现状,内务部每年制定并批准一项《预防、侦查、打击教派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及综合行动计划》。此外,反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局还与国家安全委员会反恐署和北部地区教派事务局开展合作,针对锁定的实施破坏性膜拜团体活动的信徒,研究能消除其教派极端主义的可行之策,试图将其导入正轨。”

  热拉斯巴耶夫表示,他们的工作不是简单的与破坏性膜拜团体信徒开展预防性对话,而是由执法人员与教派学者、政治学家等多方联合对预防措施进行详细研判,查明破坏性膜拜团体的招募方法和影响,排查其所可能带来的风险。

哈萨克斯坦“网络监控”平台

  目前,在哈萨克斯坦被禁的教派极端组织有20多个。自2004年10月15日起,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陆续将“基地组织”“东伊运”“乌伊运”等列入被禁“黑名单”。2018年,“Yakin Inkar”等组织也被加入该名单,至此哈萨克斯坦被禁的教派极端组织总数达22个。这些组织灵活利用虚假信息,偷换概念,操纵社会意识,同时还使用其他心理技巧欺骗、招募组织人员。为将其绳之以法,警察署与哈萨克斯坦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其他执法机构进行了联合抓捕行动。同时,相关部门长期对互联网进行监控,识别出具有潜在教派极端主义宣传倾向的网站,并在哈萨克斯坦国家“网络监控”平台中对这些网站进行系统化管理。在这个平台的帮助下,网站中的不良内容被自动识别并阻断删除。

  今年以来,在“网络监控”平台的帮助下已成功阻断了恶意网站链接130个。反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局工作人员介绍道:“目前最常见的违法行为是传输、销售违禁破坏性膜拜团体资料,以及在各大社交网络上传播违禁教派组织的音频、视频文件。”

  在哈萨克斯坦,宗教资料只能在具有宗教活动场所资质的寺庙、宗教教育组织或当地执法机构许可的书店中传播。

  目前,在哈萨克斯坦北部地区共有16家符合规定的书店,其中15家在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1家在南马尔科尔艾伊尔陶伊区中心。2020年,该地区一名30岁的市民因在“WhatsApp”社交网络发布具有教派性质的照片而被罚款近10万坚戈(哈萨克斯坦货币单位),并因“违反哈萨克斯坦关于教派活动和教派团体的法律”被起诉。

不知情不得作为免责借口

  反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局工作人员每天对互联网进行监控。2020年,一名居民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此人将带有教派极端主义性质的照片和视频发布到其个人“VK”社交网络账号页面上。经鉴定,这些材料包含恐怖主义、教派极端主义内容。此后,在哈萨克斯坦国家安全委员会边防局的协助下,警方成功破获了这起哈萨克斯坦边境地区教派极端主义材料传播案件。

  同年,在扎纳热尔(Zhanazhol)哨所的一次联合突袭中,吉尔吉斯斯坦一名公民被拘留,因其随身携带含有教派极端主义的材料。

  2020年,反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局共计处理教派领域违法案件23起,罚金总额达300万坚戈(约合4.5万人民币)。

教派极端主义是荼毒民众的“精神鸦片”

  热拉斯巴耶夫表示:自今年年初以来,已在社交网络上发现8起传播、散布教派极端主义材料案件。其中,两名违法者已被追究行政责任,罚款超16万坚戈。负责处理教派犯罪案件的警方认为,即使是“获准的”组织也并非总是无害的。集体安全条约组织(译注:Collective Security Treaty Organization,简称“集安组织”,成员国为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亚美尼亚和白俄罗斯)由六个苏联共和国组成,因此在评估一个教派组织活动的性质时也并不是都能达成一致。如“耶和华见证人”极端组织,2017年,“耶和华见证人”虽然在俄联邦被禁止活动,但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耶和华见证人”却依然在哈萨克斯坦自由活动,并拥有数千名信徒。因此,各方应努力取得共识,在互联网和传统媒体上向民众广泛宣传,并联合开展工作,防止教派极端主义势力蔓延。

  热拉斯巴耶夫进一步指出:“哈萨克斯坦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每个人都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国家机构的主要任务之一是防范任何企图破坏社会政治局势稳定的思想和行为,特别是那些利用与传统宗教信仰不同的‘教义’来进行不法行为的企图。”

[责任编辑 李健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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