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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第二套改善住房契税减至1%
内蒙古新闻网 16-02-22 10:2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记者赵文萃)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了解到,2月22日起,内蒙古执行新的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同时,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新政包括: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据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针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尚属首次。据悉,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据了解,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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